法国拟对加密货币兑换稳定币征税 允许亏损结转十年
法国国民议会财政委员会于10月7日通过相关修订。
这些修订属于2027年预算提案的一部分。
修订内容将对加密货币兑换稳定币的行为征税。
同时允许交易者将亏损结转十年。
两项提案目前仍处于委员会阶段。
它们必须经过进一步立法审查才能成为法律。
议员Nicolas Sansu提出的修正案I-CF1826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纳税人将加密资产兑换为合格电子货币代币的交易将被视为应税事件。
目前法国法律下,加密资产之间的兑换不构成应税事件。
比特币或以太坊兑换符合条件的稳定币同样适用此规定。
即使稳定币锚定美元或欧元也不例外。
该方案将取消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下合格电子货币代币交易的免税待遇。
修正案说明指出,现行法律允许投资者将升值的加密货币兑换为稳定币而无需缴税。
而直接出售资产换取现金则需纳税。
稳定币虽被归类为数字资产,但仍可用于支付或购买其他加密货币。
提案要求,此类交易的盈亏应按处置价格与取得成本的差额计算。
文件中记录的交易成本可作为扣除项。
对于2027年之前取得的加密货币,取得成本可采用两种方式确定。
一种是按每笔投资的文档记录成本。
另一种是按2026年12月31日整个投资组合的成本进行分摊。
委员会同时通过了议员Daniel Labaronne提出的修正案I-CF798。
该修正案允许符合条件的加密货币处置亏损结转十年。
亏损可在结转期内抵扣未来收益。
当年发生的合格私人加密交易亏损可抵扣当年收益。
但未使用的亏损不能用于抵扣未来年度的收益。
